2005年4月2日 星期六

從邱小妹到劉小妹..這個社會麻痺了?(下)

邱小妹受到全國矚目,事件後馬市長才向家暴宣戰,但是我們的記者向市政府新聞處長游梓翔表示,希望市長對此作回應時,游梓翔卻說:「這是虐童的刑事案件,市警局已做適當的處理,事件尚未『升級』到市府接收階段。」他認為記者隨便進到辦公室詢問他這個問題,很沒禮貌,更遑論要拍馬市長的照片。

這只能說市府團隊的神經末梢都麻痺了,一個口令一個動作,不能不按牌理出牌,還沒「升級」到市府階段就不能處理,台北市接連發生邱小妹、劉小妹事件,市政府沒有責任嗎?醫護人員、基層警員道德訓練不足,市政府不該檢討嗎?但是游梓翔卻認為,邱小妹是市府醫療系統出問題,劉小妹只是刑事虐童案件,跟市府無關。

當然我想馬市長是聰明人,他不會像游梓翔這樣想,這樣想他的政治生涯就完蛋了,馬市長獲悉後果然震怒,下令市警局徹查,懲處失職警員。

兩天後懲處名單出爐,這還是市警局局長王卓鈞參加二二八公園「關懷受虐兒活動」時宣布的,當時處理警員陳登良因為處置失當,記過一次;西園派出所主管林光佑連帶處分,申誡一次;萬華分局長謝文傑自請處分,申誡一次。不過市警局卻還解釋說,警員處理過程雖有瑕疵,但只是未進一步查訪、了解,並不是知情不報,但是連一般民眾都懷疑劉小妹身上的傷,一個受過訓練的警員卻無法分辨?

就在市警局「明快」地做出懲處後,同事到殯儀館想看看是否能找到劉小妹照片,沒想到令人心疼的是,劉小妹竟仍躺在編號477號的冰櫃裡,連日來始終無人聞問。

回頭看看當時邱小妹事件發生時,不僅一堆大官前往關心祈福,邱小妹往生後台灣仁本服務團體還免費出面處理後事,邱小妹遺體被送往慈恩園後,很快設立了靈堂,很多大官前往弔唁祭拜,礙於白髮人不能送黑髮人的習俗,還在社教館辦了一場追思音樂會,但是劉小妹呢?父親坐牢、母親被收押,死後一直沒人出面認屍,市府、市警局匆匆做了懲處就想交交差了事。

邱小妹的舅舅知道劉小妹的事後,無奈又心痛地說:「邱小妹的犧牲根本沒讓政府學到教訓,才會再有劉小妹枉死!」的確,警察是人民的保母,卻連一個小生命已發出求救訊號,都沒有能力去保護她,更遑論是追捕張錫銘這樣的頭號通緝犯。

而市府的態度也讓人感到失望,什麼程度才算「升級」?等到人死了還不升級,到底要嚴重到何種程度你們這些官僚才會關心?






3 則留言:

  1. 自從我们有了劉小妹之後<br />
    我和劉大叔每次看到有關虐童的新聞<br />
    都趕快轉台 ....因為都會很不忍心<br />
    不敢看 <br />
    但是若被我們看到有人虐童<br />
    劉大叔說 他會把那人也揍到昏迷....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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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小孩是天使降臨<br />
    怎麼有人這麼狠心<br />
    他自己還不是當過小孩<br />
    就算童年有不好的經驗<br />
    也不該把氣出在孩子身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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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妳好,拜讀完妳的文章,除了讚嘆妳生動的文筆外,更引起我無限的義憤填膺。我有位朋友也是當警察,聽他講剛好這個陳登良也是在他那個單位(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),聽他講述,這個員警事後想外調其他派出所,卻沒有單位願意收容他,到現在都還是待在原單位,在我朋友的派出所內風評超爛的,警專10期畢業的當到現在居然不會受理案件,只會推案件給其他同事,是同事間一律幹礁的對象;聽說他連現行犯案件要別人辦,功獎、獎金卻自己獨拿,這種人居然還可以繼續當警察,台灣治安真的沒救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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