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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7月12日 星期六

寫部落格的驚喜







其實以前,我不太喜歡寫作文,但是現在,我居然靠寫東西填飽肚子,而且連結束工作後的消遣時間都是在寫,『寫部落格』。


有人說,寫部落格很花時間,寫部落格,很浪費生命;我倒覺得,寫部落格,帶給我意想不到的收穫,包括交到許多新朋友、意外讓bibi上電視小走紅、賺到一點零用錢。


最初,我寫部落格,只是想和無法常見面的朋友分享生活;透過照片、文字,不用一遍又一遍說著自己最近忙什麼,透過照片、文字,朋友可以很快進入我的生活。


所以一開始的部落格不用對誰交代,沒有文法、沒有邏輯,喜歡寫什麼就寫什麼,也沒有想過會不會有「讀者」,因為只是我和朋友間的小圈圈,但是到後來,有越來越多路過的朋友光臨,好像再也不能這麼隨便,得負點責任,讓新來的朋友留下好印象。


《部落格,讓我們變得更近》這篇文章中,我也提過部落格帶給我的驚喜,最大的驚喜就是認識很多新朋友。


看別人的部落格時,我會選擇和自己氣息相同、喜好接近的,所以我猜我的部落格,一定也吸引像我一樣的人來走走,慢慢的,部落格幫我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。


以前一直以為畢業、離開學生生活後,很難交到用心換來的朋友,因為我認為友情和愛情一樣,是需要花時間經營,沒有天天膩在一起的生活圈,不容易了解一個人啊!


尤其工作以後,有太多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瑣事要煩心,進入職場,可能還得踩著彼此的頭上爬,要變成知心好友不容易,也因此,我對於部落格能換來朋友很意外,當然也很珍惜這特別的緣分。


即使如此,部落格對我而言,仍然只是「記錄」和「分享」生活,記錄我在這世界上的每一天,和喜歡來這的朋友分享我看到的人、事、物。


我沒有行雲流水的文筆,可以寫出憾動人心的好文,所以從來也不期待或妄想變成知名部落客,靠寫部落格賺錢,但是加入BloggerAds後,居然也可以每個月賺到一點咖啡錢。


我想這是寫部落格帶來的另一大驚喜及收穫吧!


也許有人認為,這種置入性行銷,讓部落格這片淨土遭受污染,「我就是不想看到廣告,所以才加入VIP。」其實一開始我也這麼想,但是部落格廣告,事實上是三贏的局面,部落格主賺點零用金、廠商達到產品曝光的效應、廣告商也賺到酬庸,而讀者,至少可以選擇不點閱啊,這麼說來,好像沒有理由說它不好。


而且對我來說,就算沒有貼廣告,我還是會寫文章分享,擺個廣告在旁邊,不對我造成損失,每個月還可以多喝一杯咖啡(人氣部落客每個月的收益很驚人喔!),何樂而不為?


現在更讓我對BloggerAds傾心的是『黃金寫手』計畫,這項計畫可以自由選擇參加或不參加,參加的話,有機會體驗、試用各式新產品,有時甚至還會獲得獎金,讓我覺得「寫部落格好快樂喔!」


所以,如果你也想像我一樣快樂,快來加入★★夏日部落客BloggerAds《2008‧夏》 一起手牽手 百分百回饋★★活動,讓BloggerAds和讀者請你喝咖啡,還有還有,若有人透過你的部落格加入BloggerAds,三十天內得到廣告獎金,BloggerAds就會給你30%的回饋金,7/9~9/9期間,加碼為100%喔!


是不是好處多多啊,快點選→加入BloggerAds會員,開始和我一起賺咖啡錢吧!






ps.我看了幾個透過我加入BloggerAds的網誌,發現有些朋友只貼貼紙,卻忘了掛廣告啊,這樣是喝不到咖啡的,要像我左邊那樣,有部落格廣告才行喔!







2007年7月18日 星期三

黎老闆的理論



黎老闆常說:「讀者想看什麼,我就給什麼!」

讀者要看什麼,最好的方法就是問讀者,所以每周都有讀者會,每一場都是黎老闆親自主持,因為他要知道,讀者要的是什麼。

說起黎老闆,大家都知道他是商人出身,沒有受過教育,只用一元港幣從澳門偷渡到香港,最後卻能靠著流利的英語闖進紐約成衣業,創辦大家耳熟能詳、小時候的名牌佐丹奴。

這是令員工不得不佩服的黎老闆,每每電視專訪黎老闆,同事必定放下手邊的工作,聽他到底說了什麼理論。

剛進公司時,就聽說黎老闆認為報紙、雜誌最好的消費者是零售戶而非訂戶,所以我們的報刊不做訂戶,要看《蘋果日報》跟《壹周刊》,你得走進便利商店,從架上取下付錢,因為黎老闆要的是主動的零售戶,而非被動的訂戶。

黎老闆在一場演講中提到,這種作法是讓刊物天天歸零,如此,編輯台每天必定戰戰兢兢,不會存有我有保障訂戶幾十萬就鬆懈的念頭,所以在我們大廳的電梯處,有每天販售多少份報紙的數字,每天提醒所有員工,今天努力了多少。

不得不佩服黎老闆生意人的頭腦,他要的不只是讀者,而是消費者,他用這種方式讓廣告主知道,他的刊物有多少消費者在閱讀,吸引廣告主下更多的廣告,獲得最大利益的當然是他自己。

因為黎老闆具有商業背景,使得壹傳媒的辦報理念存在商業競爭機制,這是不同於台灣媒體以往的作法,這麼做也許有人覺得太不道德、太沒有文化,但老實說,他確確實實衝擊了台灣的媒體文化,也讓更多真相暴露在大眾眼前。

我覺得黎老闆的成功有必然的原因,他的媒體進入台灣市場沒多久的時間,不只營業額轉虧為盈,還讓幾家媒體不得不面臨關門的命運,在我在這個公司的四年看來,原因就是以讀者的角度作為出發點,不是以往報業以文人角度做出發點,也因此才有五十多萬的主動讀者群。

當然壹傳媒進入台灣,原先的辛辣風格並不完全適用於這塊土地,褒貶聲四起,但愛看的人還是很多,所以他以讀者的聲音作為指標,每周召開讀者會,聽聽他們要看的是什麼新聞,現在,黎老闆已經讓五十多萬台灣人,不咬蘋果不習慣、不看壹周刊不知天下事。

說穿了,其實報業也是服務業的一種,服務所有讀者群、消費者,雖然我常嚷著倦怠、想離開,但在這裡的一天,我就有很強烈的認同感,和大家一同作戰的榮譽感。

這讓我想到上一篇文章一個網友提到,因為奧客抱怨餐點漏掉,要求店員送過來,害的工讀生被主管罵,我反覆思考這些話,這是奧客的錯嗎?

仔細想想,有多少工讀生對自己的工作有認同感,認真看待自己的工作?

大部分都把自己當過客吧!

反正我只是來打個工,賺點零用錢,幾個月後我就離開。

如果不尊重自己的工作,要如何讓客人尊重你?

一個好的服務品質,絕對會讓客人回流,黎老闆的理論如是說,他做讀者要的東西,讀者被制約後,每天自然就會走到便利商店買報紙。

如果一家店東西再好吃,店員態度懶散、服務零零落落,客人用餐心情一定大受影響,再上門的機率勢必也會大大打折。

當做錯時,是不是該檢討自己哪裡錯了,怎麼會反過來責怪客人是奧客?

餐點漏掉,是奧客的錯嗎?客人付了錢,不就該得到他該得到的,另一個網友說的對,「有一個奧客,就一定有一個不及格的服務生。」

如果以黎老闆的理論來看,「客人要什麼,我就給什麼!」客人爽快,老闆賺錢,這樣有什麼不好。

其實,身為員工的我們都需要再教育,我們面對工作不順心,常常怪老闆、怪客人,就是沒有怪自己,怪自己當初為什麼不細心一點、為什麼丟三落四、為什麼要製造機會讓主管罵。

曾子說過:「吾日三省吾身。」常常自省並力求改進,缺點自然就會減少。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,你可以決定讓今天順不順心,讓別人尊重你!





2006年6月7日 星期三

男人味

這篇文章沒有要影射誰喔!

雖然我頭髮長到腰,有時會穿超短的裙子,喜歡粉紅色跟Kitty,但骨子裡根本像男人,講話聲音很低,唱歌時如果沒有故意裝一下,根本是黃小琥。

還有我無法撒嬌,當我撒嬌的時後就是在開玩笑。所以我跟向霖的電話內容,絕對不會出現「寶貝,你在幹麻?」「有沒有想我?」

「喂~~幹嘛啦!」「有屁快放、有話快講!」「有什麼貴事?」等等,才是我們慣用的台詞,很豪邁吧!只要聽到我大聲講話,口氣很瀟灑就一定是跟向霖在講電話。

看相本就知道,我喜歡一切瀟灑的動作,不會跟向霖親密的抱抱,有的畫面都是哥兒們的搭肩。



高中以前我一直希望下輩子可以當男生,因為男生都好瀟灑、不做作,還可以晚回家、甩掉女生,整個就是散發帥氣。

尤其國中受過創傷後,就覺得當女生沒好處。

記得那是打掃教室的時間,洗手檯在走廊的盡頭,要洗抹布必須經過好幾間教室。

那天我帶著抹布走向洗手檯,一路上幾間教室前都有男生帥氣的靠在窗前,對經過的女生品頭論足,我當時就是被品頭論足的其中一員。

但是萬萬沒想到,當我優雅的走過去時,一陣無情的風竟然這時吹起,而我又沒有穿安全褲的習慣,制服的裙子就被翻到背上來,裡頭的白色內褲整個探頭出來見人。

我還是聽到後方窸窸窣窣的聲音,後知後覺摸摸屁股才知道裙子已經很活潑的飛上來,整個人根本落荒而逃,還獲得一個「小內褲」的難聽綽號。

從那時起我就覺得當女生真夠麻煩,穿裙子就是要涼快,竟然還要穿什麼安全褲還是運動褲,那裙子就都不裙子了啊。

不過長大後我漸漸享受當女生,因為可以光明正大喜歡粉紅色。但我還是不會做什麼太可愛的舉動,或是太女人化的行為。

譬如我不會用嬌滴滴的聲音跟男友說話,也不會每天很仔細的磨腳皮(即使我在交換禮物的趴體上,費盡心思搶到磨腳皮系列工具)、剃腋毛(只要不是穿無袖的狀況,我的腋毛都是任由它們自由發揮)。

現在我每天做的最像女人的事,除了上廁所的姿勢外,大概就是化妝。

如果再不化妝,我可能女性賀爾蒙都不知道要躲去哪裡。

大概自己男人味太重,我很難跟太像女生的女生混熟。

我無法話題整個都是男生或是化妝品、保養品、漂亮的衣服、名牌包包。講話喜歡穿插豪邁的笑聲,這才是我的特色。

看看我周圍的朋友們,小端雖然快變美容教主,又是電棒捲又是減肥教學,但是她還是經常爽朗豪邁的大笑。

小真呢,是一個大脾氣的小姐,但絕不是很娘的女生。

老賴雖然會穿很淑女的裙子跟鞋子,但也不會是我說的無法親近的女生。

小妮則是一個傻妞,跟嬌嬌女八竿子打不著,尤其她很獨立在南半球生活。

雅靜雖然每天穿的漂漂亮亮,不過她也不是說話細細輕聲細語的做作女生。

這樣看懂我這裡說的很女生的女生,是哪一種女生了吧!不是指穿得很女人,掛了叮叮咚咚在身上的女生,因為我有時也會穿很女人、掛了叮叮咚咚在身上,我還戴了椅子在脖子上咧。我指的是一種感覺很嬌、講話很嗲的感覺。

所以說物以類聚啦,不過我沒在影射誰喔!只是在做一些歸納。





2006年2月5日 星期日

投機不得

今天分別去兩家誠品,想用奈奈的會員卡買東西,結果都碰釘子,果然投機取巧的事做不得。

早上去敦南誠品幫奈奈買一隻青蛙王子的玩偶,走到櫃臺結帳的時候,突然想起奈奈有會員卡,但我把她的身份證字號記在手機裡,所以就在櫃臺前打開手機、手忙腳亂拼命找,結果被小姐識破,問我說:「請問是本人嗎?」我感覺被好像沒穿衣服被人看,聲音小小必切問:「不是本人不行嗎?」對,就是不行。

好吧!好吧!算我倒楣,平日不燒香,臨時抱佛腳,平常應該熟記奈奈的身份證字號,今天就不會那麼糗,小姐看我手忙腳亂,心裡一定想著:「這人怎會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證字號。」

有關會員卡的雖事不只這一樁,晚上下班我跟向霖到信義誠品晃一晃,因為計畫六月去東京,所以我買了一本東京的旅遊書,記取早上的教訓,我結帳前做了萬全的準備,有多萬全咧?

首先我打開手機,找出奈奈的身份證字號,然後拿筆記在名片上,名片塞在皮夾,這樣我在拿錢或拿卡的時候,可以偷瞄小抄,但是為了裝的更像本人,走到櫃臺的一路上,我一直默唸奈奈的身份證字號。

到了櫃臺,我鎮定又怡然自得的大聲唸出號碼,還分解重複,結帳先生應該知道這是我的號碼吧,接著我抽出信用卡,突然一驚,信用卡簽名跟奈奈名字不一樣,不就會被識破,趕快在翻皮夾找現金,用現金付帳就不會被發現,哇咧,結果現金只有200元。

完了,完了,剛剛的怡然自得都破功了,趁結帳先生還在找奈奈的會員資料時,我想打手機找向霖救急,才想起來他沒帶手機下車,只好吞吞吐吐、用必切的聲音招了:「不是本人可以嗎?」沒想到結帳先生旁邊的很像主管的小姐說:「我們只要身份證字號對就可以。」

我聽了之後真的大喜,耶,我不用裝我是奈奈了,但是雖事在後頭,結帳先生面有難色的告訴我:「沒有資料喔!」我又重複一次號碼,還是沒有,因為誠品換新的聯名卡,到時候會全面取消舊卡,所以我問他:「是不是取消舊會員資格了?」真是怪了,過年前我跟奈奈才去誠品買布偶,那時候也是被身份證字號啊,但是結帳先生說沒有,我也只好認了,看清我就是沒有投機取巧的命。





2006年1月18日 星期三

網友這件事

阿雅卡跟小端見面了,看了她寫的《我見網友了》,感覺很奇妙,其實這樣得來的緣分也沒老人家說的糟啊!

因為老人家的關係(這裡的老人家,泛指吃的鹽比我吃的飯多的人),過去我一直排斥有網友,總覺得會去交網友的人,一定是在現實生活中交不到朋友,才要靠投入網路虛擬世界來進行人際互動,可是沒想到曾幾何時,網友已成了我生活中一大部分。

不過不知道是不是心裡仍排斥的關係,我不交男性網友,我的網友清一色幾乎是女生,感覺在網路上交異性網友,總有一天會被騙,加上恐龍妹為了交網友,盜用網路美女的照片的新聞時有所聞,我更覺得交異性網友時,很難拿出真心,大家都是戴著虛偽的面具。

第一次見網友是在2004年3月,其實那是網聚,因為一次見好幾個網友。那時後大家的窩都還在林克,那次的聚會除了羅賓叔叔以外,通通都是女生,這也是我第一次見到小妮ㄟ婆檳榔,那次的聚會開啟了我見網友有的大門,後來我陸續還見過寶妮圍毆,還有yys,yys算是唯一的男生了(因為我和羅賓叔叔是先認識,後來他也才在無名開了一個窩)。


這是2004年12月31日,大家在極簡的跨年搶禮物趴體

有了幾次愉快的經驗後,在網路上透過相本認識一個人對我來說,就像吃飯睡覺上廁所穿衣服一樣,是每天必做的事,所以在我好友名單裡陸續增加的網友,像是阿雅卡Gigi妞妞,雖然沒有見過面,感覺卻好像認識很久了。

阿雅卡說的對,我們都是用照片記錄生活的人,透過相本,可以知道對方喜歡什麼、過什麼樣的生活、和自己會不會談的來,相本就像在幫我過濾朋友,適合的成為朋友的網友,自然而然就會走出網路世界,成為現實生活中的朋友,就像我和小妮。

算一算我的朋友很多,分布在不同階段,學生時代交朋友是最容易了,一個朋友圈牽到另一個朋友圈,很快就能結交新朋友,記得我20歲生日的時候,還邀請了各個不同階段的朋友,到遠企參加我的生日趴體,但是畢業、踏入社會後,這種交朋友的方式就不適用了。

每個人時間不同、工作領域不同、居住區域甚至也改變,很少像學生時候,隨便吆喝一群人就會湊在一起,所以網路交友就變成現在我認識新朋友的工具。現在每天在相本上看著很多人的生活,感覺很遠的人都變很熟悉,距離也已經不是真的距離,尤其看著來來去去的陌生人,在留言版上給的留言,就會覺得很感動,這麼照顧相本,也是為了維繫和從未謀面網友的友情,讓她們知道我的生活好不好。





2005年4月2日 星期六

從邱小妹到劉小妹..這個社會麻痺了?(上)

劉曉雯,我永遠記得妳,也在這裡永遠為妳留一個位置。

處理這條新聞,是我進蘋果以來第一次掉下淚,相較於兩個月前的邱小妹,她們雖然有一樣悲慘的命運,但更令人心痛的是,劉小妹死後沒有牌位、沒有靈堂,沒有大官去關心,更不可能有場追思音樂會,可以相信嗎?她幼小的生命六來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紀錄,操作這條新聞過程中,怎麼樣努力就是找不到她一張照片,我想她是沒有拍過照吧!如今她脫離苦難人生,往後也沒有人會記得她來過這個世界。

第一天寫劉小妹的新聞,她就和很多受虐兒一樣,被家裡的大人照三餐打,我指的大人是她週遭的所有重要大人,包括母親、母親同居人 、保母 ,劉小妹是一個沒人疼愛的小孩,三月三十日凌晨五時五分,媽媽的同居人騎機車載著她到西園醫院,那時候她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了,急救三十分鐘還是回天乏術,根據醫師的描述,劉小妹的四肢全是瘀傷,左大腿和肚子上的菸疤多到數不清,左眼一公分撕裂傷,右眼大片淤青,頭頂、後腦都有傷,全身體無完膚。

第二天劉小妹的媽媽、同居人被收押了,但是卻追出原來劉小妹一個多月前就因為受虐離家求救,不過卻因為處理警員的疏忽,一個月後斷送她的性命。

二月二十四日凌晨三點多,西園路二段的陳家大門突然「砰砰」響,陳姓婦人打開門後看到一個被剃光頭髮,戴著毛帽的小孩,小孩身上除了一件外套,什麼衣物都沒有,沒有內衣、沒有內褲,婦人見小孩剃光頭,以為是個男生,便問:「弟弟,你要做什麼?」小孩解釋:「我不是弟弟,是妹妹。」這是劉小妹受虐後,凌晨三點半逃離保母家求救的情形,當時氣溫只有十二、三度。

劉小妹跟婦人說:「我肚子好餓,妳可以給我東西吃嗎?」 婦人拿了蘋果給她但她搖搖頭,婦人於是煮了麵給她吃,也許是餓太久了,劉小吃完後說:「妳煮的麵好好吃喔,我可以留在這裡跟你住嗎?」婦人看劉小妹全身都是傷,肚子上布滿菸疤,嘴腳還有傷口,她問劉小妹傷怎麼來的,劉小妹說是被皮帶抽打,婦人直覺是受虐,於是報警。

劉小妹看到警察要來帶她走,還求婦人說:「妳讓我留下來好不好?」婦人告訴她:「可是我白天要上班啊!」劉小妹卻繼續苦苦哀求:「我很乖,不會吵妳,讓我留下來好不好?」但是婦人沒將她留下,讓警察帶回西園派出所。

當時警員陳登良帶劉小妹找到她的保母吳嘉蓉,因為劉小妹的身上有傷,陳登良也懷疑受虐,於是再找到劉小妹的媽媽林秀儀,但是保母堅稱沒有打小孩,還說是劉小妹自己調皮跌倒,一旁的媽媽也沒計較,在媽媽和保母的面前,劉小妹哪裡敢告訴警察她是被打的,也只能乖乖地說身上的傷是跌倒造成的

只是沒想到劉小妹已渾身是傷,還被剃光頭,沒有衣服穿,陳登良卻冷血麻痺,沒有進一步查明,就相信保母和媽媽的一面之詞,輕率地以「傷害案」草草結案,連要通報社會局的規定都未處理,就將劉小妹交給媽媽帶回去,也就此斷送劉小妹的生命。

陳登良可以來的及阻止悲劇的發生,但是他沒有,他一個念頭、一個決定就這樣虐殺了一個無辜幼童。

劉小妹被帶回家後慘遭媽媽和同居人虐打,送到醫院時,醫師發現她身上新舊傷痕都有,經法醫解剖發現她全身新舊傷痕交雜,研判遭長期凌虐引發敗血症慘死。

想像一個只有六歲的小女孩,三更半夜逃離施暴的家,跑去撞別人家的門求教討飯吃,十二、三度的天氣我都要穿毛衣高領了,劉小妹卻除了外套沒有穿任何衣服,真的很心疼。

劉小妹短短六年的人生和她這一晩一樣令人心疼,九年前爸爸和媽媽在親友介紹下交往結婚,除生下她還有九歲、現讀國小二年級的姊姊,但這樁婚姻三年前因爸爸兩度吸毒入獄破裂。

劉小妹的媽媽懷著身孕離開,認識將劉小妹打死的高明誠,本來姊姊也和她們在一起,但是奶奶北上探視後,卻發現姊姊變得面黃肌瘦,後來將姊姊帶回照料。劉小妹卻跟著媽媽開始過著苦日子,斷了聯繫的兩家,未料再聯絡時劉小妹已經往生了。





從邱小妹到劉小妹..這個社會麻痺了?(下)

邱小妹受到全國矚目,事件後馬市長才向家暴宣戰,但是我們的記者向市政府新聞處長游梓翔表示,希望市長對此作回應時,游梓翔卻說:「這是虐童的刑事案件,市警局已做適當的處理,事件尚未『升級』到市府接收階段。」他認為記者隨便進到辦公室詢問他這個問題,很沒禮貌,更遑論要拍馬市長的照片。

這只能說市府團隊的神經末梢都麻痺了,一個口令一個動作,不能不按牌理出牌,還沒「升級」到市府階段就不能處理,台北市接連發生邱小妹、劉小妹事件,市政府沒有責任嗎?醫護人員、基層警員道德訓練不足,市政府不該檢討嗎?但是游梓翔卻認為,邱小妹是市府醫療系統出問題,劉小妹只是刑事虐童案件,跟市府無關。

當然我想馬市長是聰明人,他不會像游梓翔這樣想,這樣想他的政治生涯就完蛋了,馬市長獲悉後果然震怒,下令市警局徹查,懲處失職警員。

兩天後懲處名單出爐,這還是市警局局長王卓鈞參加二二八公園「關懷受虐兒活動」時宣布的,當時處理警員陳登良因為處置失當,記過一次;西園派出所主管林光佑連帶處分,申誡一次;萬華分局長謝文傑自請處分,申誡一次。不過市警局卻還解釋說,警員處理過程雖有瑕疵,但只是未進一步查訪、了解,並不是知情不報,但是連一般民眾都懷疑劉小妹身上的傷,一個受過訓練的警員卻無法分辨?

就在市警局「明快」地做出懲處後,同事到殯儀館想看看是否能找到劉小妹照片,沒想到令人心疼的是,劉小妹竟仍躺在編號477號的冰櫃裡,連日來始終無人聞問。

回頭看看當時邱小妹事件發生時,不僅一堆大官前往關心祈福,邱小妹往生後台灣仁本服務團體還免費出面處理後事,邱小妹遺體被送往慈恩園後,很快設立了靈堂,很多大官前往弔唁祭拜,礙於白髮人不能送黑髮人的習俗,還在社教館辦了一場追思音樂會,但是劉小妹呢?父親坐牢、母親被收押,死後一直沒人出面認屍,市府、市警局匆匆做了懲處就想交交差了事。

邱小妹的舅舅知道劉小妹的事後,無奈又心痛地說:「邱小妹的犧牲根本沒讓政府學到教訓,才會再有劉小妹枉死!」的確,警察是人民的保母,卻連一個小生命已發出求救訊號,都沒有能力去保護她,更遑論是追捕張錫銘這樣的頭號通緝犯。

而市府的態度也讓人感到失望,什麼程度才算「升級」?等到人死了還不升級,到底要嚴重到何種程度你們這些官僚才會關心?





2005年1月27日 星期四

給失戀的朋友(下)

我們那時算分開了吧,但是同一個學校我根本忘不掉,他不常來學校,要看到他很困難,要撥通他的電話更是不容易,我很擔心我們變成兩條平行線,從此沒有交集,不死心的我一直試著找機會,還好他父母信任我,讓我們還有這一點交集,一段時間後我們又復合。

你們一定覺得我在笨什麼,這種男人還要留戀,終於在高三那年我被一棒打醒了。這一次他出軌的對象竟是我多年的死黨,是那種常到我家過夜很熟的死黨。

那時候他在南陽街重考大學,我那個死黨唸實踐大學,我則在宜蘭準備考大學,剛開始一切都很好,他回到最初對我的忠誠,但是因為我不能陪伴他,所以經常跟他說:「你可以找xxx去看電影或去唱歌啊!」殊不知我製造了他們滋生愛苗的機會。

其實他們瞞著我,秘密交往已經有一段時間,直到某天,我和他哥哥的女友吃飯,她翻著我的電話簿看到死黨的名字,竟說溜嘴:「xxx,她是不是跟ooo(我男友)在一起過?」「沒有啦,妳搞錯了,她是跟◎◎◎在一起。」「喔,那我記錯了!」 其實她知道沒搞錯,只是不忍心看我難過。

又過幾天,他哥的女友打電話來,「我還是不忍心騙妳,他帶她回家過。」我一陣晴天霹靂,心都震碎了,立刻打電話給另兩個死黨,然後著急地跟女生對質。

但是萬萬沒想到她翻臉不認人了,不再把我當朋友,「妳為什麼要騙我?」「我又沒有那麼三八,妳在明我在暗,我怎麼可能跑去跟人家說,我搶了妳男友。」「是妳自己管不住男友」霹哩趴啦一連串的責罵,好像我才是罪人,我無心唸書,隔天騙爸媽說去圖書館,立刻搭火車上台北。

先找到另兩個死黨後,在她們陪同下,我們和女生約在西門町麥當勞,也許因為另外兩個朋友站我這邊,也許因為她站不住腳,她居然惱羞成怒把可樂當眾潑灑在地上,然後丟下「反正妳們都認為我錯」轉身離開。

真的搞的很難堪,後來我找到男生,我們兩個單獨談了一陣子,他口口聲聲說:「我以前以為妳是我最愛的人,但我錯了,現在我找到我最愛的人了。」唉!!被刀割傷的傷口很容易癒合,被話刺傷的心卻很難復原。

後來我們三個人對質,女生講到一半突然離開,那時候下著滂沱大雨,男生再也不顧我的感受了,即使我們當時沒有正式分手,他仍不客氣指著我的鼻子說:「妳看妳把她氣跑了。」然後二話不說轉身追女生,留下我一個人留眼淚。

我以為被朋友背叛,男友背棄的我會一蹶不振,但是三個月後我很快站起來考上大學,那女生卻在大一的時候被二一,男生沒考上大學,仗著爸爸是校長,送他去南部唸書,現在聽說去夏威夷讀書,去夏威夷能讀什麼書!!

我想說的是,失戀不會是最慘的,站起來就會發現那都只是人生的一段小插曲,後面還一大段精采的旅程要去體驗,如果站不起來,就看不見後面美好的風景。

我在這個人身上跌跌撞撞好多次,最後終於解脫了。





2005年1月26日 星期三

給失戀的朋友(上)

失戀真的很苦,想起第一次失戀,我一直反胃嘔吐空氣,那種感覺難受到極點,體重一星期內急速下降,從46公斤變44再到41公斤,有好長一段時間都胖不回來,拍照的時候活像個骷魯頭,都不敢多看自己一眼。

那是六年多前的事了,我和初戀男友分分合合過了快四年,第一年我們如膠似漆,根本是你泥中有我、我泥中有你,我的生活除了學校就是繞著他打轉,他不高,大約172公分,但是對一個高中生來說,他的長相是帥的,他有濃眉大眼,很多人說像郭富城,也因為這樣的外表,讓我對他的死心塌地感動不已,因為通常長這樣就是有本錢花,後來證明這個邏輯是千古不變的道理。

我們在一起的隔年,我進入他的學校成為他的學妹,想當然爾我們是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,中午我會帶著便當到他教室一起吃,下課他會到我教室等我一起回家,我家和他家中間隔著學校,非常非常近,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就是幸福的代言人,沒有人比我更幸福了。

但是後來他認識了一些不愛讀書的朋友,開始進出撞球場,開始翹課在家睡覺,終於體會孟母為什麼要三遷,環境真的會徹底改變一個人,即使他本性是單純、善良,都抵抗不了環境的誘惑,而我也了解童話故事不會存在現實生活中,幸福更不是靠別人給予,而是要兩個同心的人去創造,我那時候漸漸失去我的拍檔,剩我一個人怎麼可能創造幸福。

撞球場常有一些長頭髮的夜間部女生出入,當時因為學校有髮禁,不能留飄逸的長髮,但是高職女生可以,他也認識了一個,她年紀比他大一些,他們以「乾姊」、「乾弟」相稱,經常玩在一塊,雖然他都跟我坦白,但我還是漸漸無法掌握他的行蹤,我們也不在如影隨形,而且他的脾氣越來越差,連要求跟他看個電影都像要他施捨什麼,感覺很難堪很卑賤。

雖然他一在跟我保證:「我不喜歡會抽煙、喝酒的女生啦!」、「拜託,她只是我乾姊,我不會喜歡她啦!」這些話聽起來猶言在耳,但是他表現出來的又不是這麼一回事,很難相信他口口聲聲說心裡只有我。

果然事情發生了,我們學校每年聖誕節都有舞會,我一直以為他一定會帶我參加,但是沒想到他早已決定帶「乾姊」去,「我已經答應她了,答應人家的事我是說到做到。」「那我怎麼辦?我想去耶!」「妳待在家裡,舞會結束後我在來找妳。」那一晚我就在我家的廚房,聽到學校傳來震耳欲聾的音樂聲。

之後陸陸續續出現一些女生,我們吵了又吵,因為我不死心,和他分分合合又過了一、兩年。

我對他的包容簡直到了極致,身邊的友人看不下去,但我卻執意守的這段我以為堅貞的感情(當時認為對方會回心轉意),那時候過的好辛苦。

有一次,我急著找他,摳機卻摳不到人(那時候流行摳機),就和好友騎腳踏車到同學家樓下等他,沒想到竟看到他用小機車,載了一個我不認識的醜女,就是那種眼睛開很開的醜女,那時我還是他女友耶,這種畫面很刺激,接下來的情況就是失控了。

他把女生叫到旁邊等,然後用不客氣的語氣跟我說話,還說沒時間跟我多講,「我們要去別的地方!」他用「我們」兩字,聽起來很痛心,我們撕破臉,他推我,然後騎上機車掉頭要走,我情緒失控跳上腳踏車狂追,追過一個路口又一個路口,他的速度我當然追不上,幾度要被路上來往的車撞上,最後狼狽地跌坐在路邊,那時候我真的心涼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