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我的招牌髮型就是瀏海妹妹頭。
因為額頭短、髮流詭異,留不出一般女孩的斜瀏海,所以一直都是厚瀏海造型。
這髮型是我跟踢諾都覺得最適合我的髮型。
說起來就是能隱惡揚善,把超短的額頭遮起來,然後製造年輕美眉的假象XD。
但是男生好像不大喜歡女生留瀏海,遮頭遮臉沒精神,我媽覺得我瀏海好看、山姆就覺得沒什麼。
我覺得還不錯啊,起碼看起來『有型』。
不過同一種頭留那麼久其實也留膩了,就跟踢諾說不然把瀏海留長、頭髮也留長再來作變化。
然後就開始留長頭髮的漫長之路,這段路最痛苦的就是半長不短沒有型的過渡期。
老實說,最近我有點快沒耐心,想去剪瀏海了說。
但結婚時的All back造型大獲好評,我自己也滿喜歡的。
還有幫米雪工作室拍的婚紗照All back真的是神清氣爽。
所以對於到底要不要瀏海有點猶豫,因為一旦剪了瀏海要再留長又是一條漫長路。
是要當梳光光的清朝人?還是蓋頭蓋臉的鬼娃娃?兜機(どっち)?
請票選,瀏海去留交給大家來決定!(開玩笑的啦,只是聽聽看民意而已XD)
是說,梳光光好像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,我應該要珍惜的吼,而且梳光光現在遙遙領先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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