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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

【365-3】怪癖總整理

無名時期我就整理過自己的怪癖,那陣子流行點名,忘了誰點到我寫自己的怪癖,應該是奈奈吧,然後奈奈上週又寫了一次自己的怪癖,搞的我也想在檢視自己一次。


 


1.東西滴到桌上馬上擦,無法忍受吃飽再一次擦,一來也擔心衣袖去弄到,稍稍滴下去就要抽衛生紙清潔桌面,所以外出用餐,桌面常常一陀衛生紙,這方面我盡量在壓抑和改善,因為愛地球比潔癖還重要啊!


 


2.換過乾淨衣服才會上床。(我媽更誇張,她會站在門口用乾淨的濕布把衣服擦過才進門XD)


 


3.穿鞋不愛穿襪,理由是不想洗襪子XDD!


 


4.除非穿泳衣,否則衣服絕不弄濕,所以不可能參與玩水球、射水槍遊戲,有人因此不小心噴濕我,會翻臉不認人。


 


5.吃家樂氏要趁還沒被鮮奶泡軟前趕快吃完(那幹嘛泡鮮奶吃?乾吃不就好!),類似的情況還有酥皮濃湯不吃,硬要吃的話會皮湯分開吃。


 


6.不能忍受買完東西紙袋被壓扁或摺到,如果跟包包一起拿在手上,會把紙袋放在外面那一邊,這樣才不會摩擦到身體。


 


7.吃飯習慣留一口、喝飲料也要要留底。(是有要囤糧過冬嗎?)


 


8.在外面小便一定半蹲,半蹲的方法順便教學一下。


 


照片(2).PNG 


 


上圖沒有把臀部翹高的話,尿液會灑在馬桶前端,然後就會噴到自己或流在地上,所以要像下圖這樣,把臀部用力頂高,讓尿液垂直流下,這樣才會順利讓尿液流在馬桶裡。


 


9. 桌子、茶几、椅子、地毯要對齊,歪掉會全身很難受,如果地毯歪了,會逼正在看電視的山姆先中斷,配合我一起把地毯對齊好。


 


10.不能忍受地上有灰塵和頭髮,吸塵器隨時出動,即使遠遠看見一根頭髮也會彎腰撿起來。


 


11.不能忍受水槽裡堆積碗盤,碗盤或杯子用完會馬上洗。


 


12.不能忍受水槽、洗手檯濕濕的,噴濕會立即擦乾。


 


13.睡前要把家裡整理過一遍,起床看見很整齊的客廳心情才會好。


 


14.因為是理工左腦人,習慣用右手拿衣服,所以衣櫥裡的衣服都是朝同一方向向左看。


 


15.不穿高領,脖子被綁住很痛苦,最近連圍巾都有點排斥。


 


 


ps1.目前只想得出15點,好像也沒有多怪,只是生活上的一些眉角,想到再來補充!


ps.2今天一次衝三篇是因為要追上奈跟Abby,明天開始一天一篇,Go!


 


 


 


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

代媽媽售全新小禮服

我媽媽很時髦,小時後,其實就是年輕一點的時候,還會偷穿媽媽的衣服,因為我媽的衣服真的很不像媽媽們該有的樣子,背影看起來有時很像年輕少女。


這次媽媽有件超正的禮服想出售,全新吊牌未拆,買回家發現根本沒有出場的機會,想找有緣人,是iroo,原價7680,賣5000。


IMG_9911.JPG


有很漂亮的大澎澎裙,穿起來很氣派,我當馬豆拍一張給大家參考好了。


IMG_9913.JPG


看吧!不像媽媽們該有的樣子吧!


IMG_9917.JPG


我157公分、45公斤,我媽163公分、52公斤左右吧,所以我穿起來有點太大件。


如果有這正在找小禮服的朋友,可以考慮考慮,塞斯是38,有興趣的請留言喔!






2007年4月26日 星期四

扁頭也想要春天

看了Chu的文章,我有很深很深的感觸。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,我是一個扁頭王。

早期台灣人的觀念並不特別注重嬰兒的頭形,以前的台灣爸媽擔心嬰兒趴睡會窒息,習慣讓他們仰著睡,可是美國的醫生提出警告,如果嬰兒長期仰著睡覺,不僅會變成「扁頭」,還可能變成「畸形頭顱」。

「畸形頭顱」聽起來多可怕,嬰兒的大腦每天都在成長,一直仰著睡會往頭顱其他地方擠壓,就會變成畸形頭顱,嚴重的話,得要依賴手術矯正。

二十多年前住在外婆家時,我的頭就是一直被忽略,長期仰睡沒有隨時被翻動,造就今天的扁頭王,不過運氣好的是,沒有變成畸形頭顱患者。

長期趴睡,讓我長大後不斷和扁頭抗戰,不只每次剪頭髮,得千叮嚀萬叮嚀Tino幫我剪成澎澎頭,每天出門前,還要洗頭吹整,才有光鮮亮麗的澎頭。

說到每天吹頭這件事,我還真有耐性,以前齊瀏海得每天出門前洗頭吹頭,一沒有執行,瀏海就像窗簾一樣打開,好幾次我都下決心,不再剪一個給自己找麻煩的頭,沒想到一口氣剪短頭髮,還是得在早起吹頭的框框裡打轉。

如果睡起床沒有洗頭吹頭,不只沒有澎澎頭,耳朵兩邊的頭髮也塌到幾乎貼臉,再沒化妝戴上眼鏡,加上最近冒出來幾顆不客氣的大痘痘,整個感覺就是綜藝節目裡的女丑。

在鏡中看到這種造型的自己,真是愧對更衣室裡的GUCCI包、D&G包、小羊包們,為了跟他們匹配,也只好繼續讓自己陷入早起彎腰洗頭的困境中。

所以我了解Chu要追求的是什麼境界。

春天要來了,我們扁頭也好想要有春天啊!




Tino精心剪出來的澎頭,回到家又不聽話的回她的扁頭界。




2006年11月1日 星期三

日本的神果然管不到台灣

從日本回來後,我就忙不停,不只照片和遊記始終無法完成,新家的事也接踵而來,那就算了,車子也在這時候來參一腳,尤其今天真的倒楣透頂。

最近兩個星期,我每天都比往常早起,過去我都11點半起床,悠哉梳洗、化妝,再開車到公司趕一點的會議。

可是自從日本回來、新家開始裝潢後,就沒有這麼好命。

10月27日裝潢那天,我9點就到新家幫師傅開門;然後隔天,媽跟妹來台北,我和向霖11點就到台北車站接她們;再隔天趕著到天母小阿姨家上11點的英文課,加上在日本的五天,每天都是7點起床,我已經好久沒有11點半起床了。

到了星期一,因為幫我處理裝潢的叔叔說,冷氣差不多可以安排來配管線,這樣好讓木工進行裝潢時可以施工包覆,所以我一早又起床,趕到家裡附近的全國電子詢價,然後再飛奔到公司附近的燦坤比價。

2006年3月29日 星期三

結婚進行曲

最近不斷有朋友結婚、計畫結婚、想結婚,加上小S的婚宴頻頻在電視上曝光,我雖然不趕著陷入結婚的熱潮,但也忍不住寫了結婚議題的網誌。

過去我曾抱著不婚主義、晚婚主義(不想太鐵齒而喊的口號),不過在參加幾場婚禮後,腦子也開始浮現如果我結婚,應該是什麼樣子的畫面。

首先,我絕對不想我的婚禮淪為別人拜票致詞的場合,對不起,爸媽、未來的公婆,我一定要主宰自己的婚禮,除了親戚外,可能只開放一些名單讓你們邀請你們的朋友,其他希望以我和我老公的朋友為主,畢竟這是「我們」的婚禮。

關於喜帖,我喜歡粉紅色,希望設計一個簡單但有設計感的邀請卡,顏色就選淡粉紅,就像一些名牌付贈的卡片,也許可以綁上絨布緞帶,不過我想長輩可能會把它撕爛,因為淡粉紅根本像白帖。

拍婚紗照之前,我一定要先矯正牙齒,這樣才能美美的露齒大笑,不過矯正得花上一年、兩年,尤其我拖到成人才矯正,這麼一來,婚期不知道要延到何時。

至於婚紗,我也沒什麼大錢穿太高檔的,沒有水晶鑽石,起碼要簡單素雅,簡單來說就是不能「俗」。尤其訂婚,我不想穿什麼桃紅色、紫色、粉藍色等等,否則再加上婆家送的金飾,天哪!整個造型俗到說不出話來。

我可能會想跟婆家先溝通好,金飾送個儀式就好,希望不要當場讓我戴上身,不然,乾脆不要送省下來好了。

其實我很想不要照傳統的禮數來,就只單純辦一個和大家分享喜悅的婚禮派對,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得不到善終,不過至少我外公外婆會很不爽,我媽可能也不想認我了吧!

喜餅部分,我發現現代人根本不太吃喜餅,曾經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,她選用詩特莉阿姨的餅乾,整個造型就是粉紅色,正合我意,餅乾又不會太大盒,不至於造成賓客的困擾,這個點子也許我會參考。

其他準備工作可能太繁縟,我還需要時間想想、蒐集資料,就不在這多贅述,直接談談婚禮當天希望的情況。

到遠企參加過聖理的婚禮後,我很喜歡請爵士樂團現場演奏的橋段,挑選自己喜歡或對我們有意義的曲目,在賓客用餐時輕聲演奏,增加現場氣氛。用餐前播放我們剪輯的影片、用餐時則播放我們的照片。

至於賓客入場時,背景音樂播放陶喆的《就是愛你》、賓客起身準備離開時就播放王力宏的《愛的就是你》,原因除了我很喜歡這兩人外,就是這兩首歌的歌詞意境非常符合當下的心情,所以是我們的結婚進行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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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就是愛你》

我一直都想對妳說 妳給我想不到的快樂 像綠洲給了沙漠
說 妳會永遠陪著我 做我的根我翅膀 讓我飛 也有回去的窩
我願意 我也可以 付出一切也不會可惜
就在一起 看時間流逝 要記得我們相愛的方式

就是愛妳愛著妳 有悲有喜 有妳 平淡也有了意義
就是愛妳愛著妳 甜蜜又安心 那種感覺就是妳

我一直都想對妳說 妳給我想不到的快樂 像綠洲給了沙漠
說 妳會永遠陪著我 做我的根我翅膀 讓我飛 也有回去的窩
我願意 真的願意 付出所有也要保護妳
在一起 時間繼續流逝 請記得我有多麼的愛妳

就是愛妳愛著妳 不棄不離 不在意 一路有多少風雨
就是愛妳愛著妳 放在妳手心 燦爛的幸福全給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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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愛的就是妳》

失去才會懂得珍惜 但我珍惜妳
傷越痛就是愛越深 我不相信
妳和我同時停止呼吸 每一次我們靠近
妳讓我忘了困惑 忘了所有煩心

我把妳緊緊擁入懷裡 捧妳在我手心 誰叫我真的愛的就是妳
在愛的純淨世界 妳就是我唯一 永遠永遠不要懷疑
我把妳當作我的空氣 如此形影不離 我大聲說我愛的就是妳
在愛的幸福國度 妳就是我唯一
我唯一愛的就是妳 我真的愛的就是妳

就是妳 Yeah
嗯 就是妳
就是妳 Yeah
唯一愛的就是妳 Uh hu
我唯一愛的就是妳 我真的愛的就是妳


(待續)





2005年12月5日 星期一

我想念我的額頭

留瀏海已經半年了,這不是我第一次剪瀏海,但是是留最久的一次,這段期間我給Tino剪了四次,現在我已經開始想念我好久不見的額頭了。



剪瀏海對我來說好處大過於壞處,一來我的頭型不好,屬於扁塌型,沒有瀏海就是古代人,服貼得過份,如下。



二來說實在的,有瀏海讓我大獲好評,比方說變年輕、變可愛、變時髦,如下。



而且有瀏海看起來比較時尚,穿什麼衣服都好看,所以每年我都要剪一次瀏海,這個習慣從我大學在明星級的EROS4剪第一次瀏海開始保持到現在。EROS4是眾家明星愛去的髮廊,本來在遠企四樓,後來搬到三樓,最近還在喜來登開設分店,剪一次的價碼真的高的嚇人,記得當年我剪的時後是1800吧!不知道我那時後裝什麼闊,還剪了兩次,其中一次還加上染。

首次嘗試剪瀏海、染了黑到會發亮的藍黑色、花了半個月的零用錢,幸好獲得老媽的大大讚賞,直說:「好像埃及豔后喔!」之後陸續有很多聲音說瀏海適合我,加上一片瀏海覆蓋在額頭,我也不會冒痘痘,所以我就把瀏海視為每年都要剪的傳統習俗。

但是剪瀏海還是替我帶來不便,最大的不便就是必須早上洗頭。

早上起床瀏海都會衝上天,沒有重新洗過光吹,就是非常不自然,所以不論怎麼晚起,都必須彎著腰洗完瀏海才能出門。

剪瀏海還讓我化妝有些不便,幾根剪得特別短的髮夾根本夾不起來,老是垂掉在額頭,相當令我困擾。

還有瀏海老是長得特別快,總不能一個禮拜就上髮廊修一次頭髮,我只好用美工用的剪刀隨性亂剪,結果跟狗啃的一樣,如下。



所以我現在想念我的瀏海,這次我要把它留長了。





2005年12月4日 星期日

我26歲!我有不動產!(上)

在台北住七年了,從和同學一起租房子到住親戚家,再到自己搬出來住,住來住去,這幾年我也有過好幾個家,終於,終於,終於明年我要有真正屬於自己的家了!(我是用吶喊的)

最早離家是在考大學前一個月。高中快畢業的時後,文成補習班的老師到學校招生,爸媽認為我這個有過動兒傾向的傢伙,要是沒人盯住,九成是考不上大學,加上在同學的吆喝下,我報名了文成日衝班,就是為了考大學而開設的日間衝刺班,但是誰知道最後同學全放我鴿子,也就是說只有我一個人要帶著行囊,離鄉背井到台北的文成補習班去。

離開家的那天,爸爸媽媽開車載著我,還有我的簡單小行囊,駛向北宜公路,在九彎十八拐、腸胃痛苦的翻來覆去之後,終於到了羅斯福路、和平東路口的文成補習班,該報到的手續報到完後,我和幾個外縣市來的女生被帶到「宿舍」。

那個宿舍離補習班大約八分鐘的路程,應該是補習班租來給學生用的,裡面有七、八個上下床鋪,我選了一個靠窗的樓上床位,爸媽幫我鋪好棉被,整理好行李,我突然覺得好辛酸,幹麻跟同學瞎起鬨,結果竟然只有我一個人來。

幸好那一個月我有飛碟電台陪著我(那時後我有很嚴重的聽收音機睡覺的習慣),還交了幾個不錯的朋友,更幸運的是,那裡的男、女班導都對我特別好(說是導師,其實就是大學生去打工的,後來我也去過補習班打工),有一次一個女班導塞了不知道什麼食物給我,一個女同學看到當場問:「老師,為什麼她有?」班導已經用牛皮紙袋包得很隱密喔!

在台北獨自生活的這一個月,爸媽來看過我,住在板橋的阿姨也來看過我,還有背叛我的初戀男友也來騷擾我,所以那一個月其實也不孤單,還勉強考上了大學。

暑假過後,就是真正離家了。以前高中死黨好幾個都跟我上同一所大學,但是也不知道為什麼,我和其中一個女生匆匆忙忙在開學前幾天,才在我爸的陪同下,找到後校門一間一萬元的頂樓鐵皮屋套房。

這間套房的房東很妙,早就計畫給兩個人住,因為裡面擺了一張雙人床,但是有兩張書桌,實在沒有時間的關係,我們很倉促的住下來。

住在一起的這段時間,我深深體會到再怎麼熟的朋友,住在一起都會變不熟,我有我的新生活、她有她的新朋友,不是回家時間不同,就是各自講各自的電話,一年後我們就分道揚鑣了,不過現在還是好朋友啦。

大學第二年,我高中最好的朋友詩芯有一個室友搬走了,她們的公寓空出一間房間,我順勢搬進去住,這裡是我想要的那種一層樓住家,而且很新很乾淨,不過後來我們每個人房間都有一台電視,即使客廳的電視很大台,大家還是習慣窩在自己房裡,久而久之也覺得感情有變淡的趨勢。

那時爸媽見我三餐吃外面,不是營養不良就是亂吃一通,索性叫我搬到天母的小阿姨家去,於是三年級,爸媽開著借來的小貨車,把我和我的家當通通載到天母去,搬到小阿姨家實在不需要和室桌,甚至連我人生中第一台電腦也搬不走,那台電腦現在不知道流落何處,我就只帶著衣服、鞋子搬進小阿姨家。

在小阿姨家一住就是住三年,大三、大四還有補習的一年,這三年我真的是吃得好、住得暖,周一到周五小阿姨天天煮飯,周六周日就上館子吃,實習的時後中午回家還有的吃,補習的那一年,小阿姨甚至趕在補習前煮飯給我吃,總之過的就是三餐無虞。

後來我找到蘋果的工作,因為時間無法配合小阿姨家的生活,只好搬出來又開始過著租屋的日子。

那時後還是因為很倉促,我沒時間找房子,直接住詩芯剛退租、在中和的小套房,那是我第一次、也是唯一一次住到北縣去,以後也不會再去住了,我實在不喜歡北縣的生活環境。

那個小套房沒有對外窗,還在死巷道中,住了一段間,向霖問我:「萬一失火了怎麼辦?消防車一定進不來!」於是我沒有思考太多,很快就決定放棄押金,搬離那個鬼地方。

幾天後我和向霖到景美吃飯,無意間看到一棟大樓掛著「全新套房出租」的紅布幔,我興致勃勃打電話到布幔上的手機,房東說馬上就可以上去看,我立刻拉著向霖衝上樓,果然是全新套房,因為工人還在刷油漆。

這間房子房東把它打成三間,其中一間已經有人住了,我看中另一間鋪了木板的套房,但是要價1萬三千元,房東看我很心動的樣子,用威脅的口吻說:「今天有個小姐來看過,她下次就要來決定囉!如果妳要我就跟她說只剩一間。」

我這個人就是很容易被恐嚇,只要跟我說限量、限時,我錢一定會乖乖拿出來,吃一頓飯的時間我就考慮好了,當下訂了那間套房。



不過也因為價錢太貴了,我說不出口,騙老媽一萬元,沒想到光講一萬就被她唸了半天,我哪敢跟她說出實情,而且還有五百元的管理費和水電第四台費用,就這樣一直騙下去,騙到她來住,還感覺不出這是一萬三的房子。

住在景美的日子算是最舒服的,不僅有管理員幫忙收信,還有垃圾集中場,不用一天到晚追趕垃圾車,更棒的是,附近生活機能完善,還有捷運站、公車站,缺點就是貴了點。

不過紙終究包不住火,而且這把火還是我自己放的。媽老唸說要我買房子,但是剛畢業的我買腦子想的是買車子,尤其已經持有駕照四年多,後來想一想對於房子愈來愈心動,媽卻反悔,為了說動她,我使出殺手鐗,招出我這房子是以一萬三租來的,這話一出,果然被罵的臭頭,不過也換來我人生第一棟不動產。





我26歲!我有不動產!(下)

在媽點頭同意讓我買房子後,我開始四處蒐集建案資料,勤上房仲網,放假就去逛預售屋,感覺好像口袋隨時有個把萬的大人。

我找的第一個建案是在內湖德安百貨附近,將來有捷運線經過,樣品屋的設計還很合我意,但是舅舅去看過後立刻打回票,他說那是路衝,我媽又什麼都聽舅舅的,第一個房子就這樣放棄了。

接著,我不知又看過多少個現在一點印象都沒有的房子,直到一次在往公司的途中,我看到松山高中對面掛著一個巨幅的林志玲海報,但是工地卻沒有接待中心,由於當時房市正熱,我超怕沒房子買,興沖沖跑去問工人,樣品屋什麼時後會蓋好,工人說一個禮拜,我一整個禮拜經過就都盯著看,深怕它在我不注意的時後蓋好。

樣品屋一蓋好我就上門光顧,沒多說什麼,價錢風格都合我意,我馬上聯絡在宜蘭的老媽,媽也很阿沙力找了一個星期天北上看房子。

說到我媽,真的是殺價達人,她來看房子的那天天氣晴朗,心情應該也很好,沒有挑剔太多,不然以她的個性可是會把人家嫌的半死,很快的我媽也決定就這間,接下來就是付訂金。



我媽買什麼都要殺價,她拿出信用卡在銷售小姐面前晃啊晃,口中還唸著:「我卡是已經拿出來了,這裡只是我們第一站啦!」小姐在我媽的恐嚇威脅下,來來回回跑去櫃臺詢問好幾次,最後終於讓我們一坪殺一萬,也讓新家的事底定了。

不過距離新居落成還有兩年多,所以我還要租屋,當我在景美住滿一年的時候,因為太貴了,不得已又要搬離。每次找到房子都會下決心說,這次不要再住一年就搬了。

找房子的日子真的很痛苦,每天上網看租屋訊息,每到放假安排時間和房東會面,我的耐心超級有限,沒多久就受不了,尤其在預算的限制下,根本找不到什麼好房子,最後在向霖媽媽的協助下,找到一間頂樓的房子。

這間房子乍看之下很好,因為有一間房間、一間客廳、一間浴室、一間小更衣室,還鋪了新的木板,還有沙發、電視、大冰箱,兩台分離式冷氣,反正該有的都有,房租也只要一萬。

這個家附近吃東西很方便,還有豪大大雞排,重點是離向霖家非常近,可以互相照應(我搬進去沒多久,隔壁的餐廳果然失火,煙火都很大,還好一通電話,兩分鐘向霖就出現)。

但是搬進去才發現問題一堆,牆壁因為壁癌剝落,我還和小端一個禮拜跑好幾趟永樂市場剪布,請她幫我做手工窗簾,還有陽台種太多花草,紗窗有破洞,結果一個晚上十幾隻蚊子,根本沒辦法好好睡,住了兩個月就逃離那個爛地方了。



搬了這麼多年的房子,我實在不想再花心思、時間還有精力去找房子,尤其每次去看房子,都要被老舊公寓的紅馬桶和藍馬桶嚇到,我只要想到大便在紅馬桶裡面,有沒有沖乾淨都看不清楚就想吐,怎麼可能住得下去,所以很快就選定還在施工,即將完工的全新小套房,這間小套房是我有史以來見過最小的房間,走來走去都會撞到。



就是上面看到那樣大的範圍而已。

房子只要住久了,東西就會越堆越多,現在這裡已經不是像剛搬來那樣整齊乾淨了,又擠又亂,只要放假我就想往外跑,一點也不想待在家裡跟一堆雜物混。

最近小端搬新家,她花了一點點的錢就營造出那麼溫馨的家,想到再五個月我也可以為新家奔波就很興奮,我已經雇小端做我新房子的裝潢顧問,大家敬請期待,五個月後我的新家就要與大家見面。





2005年9月8日 星期四

浮誇的人格

跟我熟的人一定注意到我講話、動作都很誇張,其實我自己沒發現,今天向霖一講,我才發現這麼好笑。

我很愛吃麥當勞,但是住到公館圓環後,沒機車的我根本到不了麥當勞,下午向霖突然來電話,說要我跟他一起去瓣事,到不了麥當勞,我本來已經打算吃八方雲集,現在他要來載我,那就可以吃麥當勞了。

我如願吃著麥當勞,爽的狠,可惜搖搖薯條沒了,我一面吃薯條一面讚嘆:「我今天本來就夢想吃麥當勞!」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可是很自然,沒有做作的口氣,但是向霖一聽立刻說:「妳也太誇張了吧,不過就是麥當勞,用什麼『夢想』,妳講話真的很浮誇耶!」

「有嗎?我有浮誇嗎?」「我覺得用夢想還好啊,就是因為很想啊!」

我這樣一說,向霖立刻啪啦啪啦舉出例子,「哪沒有,妳吃承園小館也說『這是我人生中吃過最好吃的東西』、『我沒有辦法想像如果吃不到要怎麼辦』,有夠誇張!」

哈哈哈哈哈哈~~~ㄟ原來我真的會這樣耶,最早是吃完瓦城,我到處跟人家說:「好吃到想跪下來!」好像真的誇張了點,不過我解釋那是戲劇人格,講每一句話、做每一個動作,都當成在演戲,用詞也很投入啊,不知道向霖在嫌什麼,反正我必講他必嫌。





2005年8月20日 星期六

無名最近流行....被點名的五個怪癖

什麼時候開始流行這個遊戲,感覺不聲不響就傳開。為了想我的怪癖,昨天難得小小失眠,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,想不到幾個怪癖,可見我很好相處。
好啦,我要開始講我的怪癖了,其實沒什麼的,如果真的沒什麼不要驚訝啊!還有最後被我點到人,一定要乖乖交作業啊!

第一個怪癖:東西滴到桌上馬上擦

這應該是小端幫我點出來的,不然我自己都沒意識到。我很討厭吃東西的時後,桌上掉了東西,要是被我看到,我一定馬上擦,所以我吃東西的時後,要一直忙著擦桌子,也因為這樣,我都很小心吃東西,但是別人可不會小心,不是湯滴下去,就是醬滴下去,被我看到我就受不了,非擦不可,所以每次我面前都最多衛生紙。
吃東西的時後,因為手會靠在桌上,萬一桌上髒兮兮,那衣服不就會東沾西沾,所以我才那麼注重桌面清潔,而且吃東西時身邊環境髒亂,真的令我難以忍受,其實我個人覺得這還不算怪耶,只是輕微的潔癖而已。

第二個怪癖:換了睡衣才會上床

這點跟小端的有點像,不過我沒她那麼怪,我是換了睡衣就能上床,就算沒洗澡,只要換了睡衣就可以在上面滾,向霖有時後會忘記,興奮地要給我跳上床,這時候我一定會大吼。
這個怪癖是從我媽那學來的,不換睡衣上床,甚至進房間我媽就會唉唉叫,久而久之,我也學了這個怪癖。忍不住說一下題外話,我媽的潔癖真是有夠誇張,她以前還沒退休的時後,下班一回到家,就會叫我們拿乾淨的濕抹布給她,猜不到要幹麻吧!答案是擦她全身衣服,擦的乾乾淨淨才會進門,後來她有好一點,現在是會站在門口換上她的家居服才進門(其實這樣更怪),不過因為我們宜蘭家在十六樓,那一樓沒監視器,只有我們這一戶,所以我媽才能肆無忌憚的在門口換衣服。

第三個怪癖:一年四季穿鞋不穿襪

向霖都叫我赤腳大仙,要看到我穿襪子真的很難,夏天穿涼鞋、拖鞋不穿襪就算了,我連冬天寒流來襲都不穿襪。我喜歡讓腳透氣,穿鞋的時後會偷偷晾腳,而且我不喜歡洗襪子,洗襪子真是一件很猶豫、又很尷尬的事,尤其冬天本來就比較少洗衣服,通常幾天甚至一星期、兩星期洗一次衣服,但是襪子這種東西,又不適合天天重複穿,穿過不洗累積幾天就沒襪子穿了,但是又不可能為了洗襪子,就勞煩到洗衣機,種種原因加起來,就養成我穿鞋不穿襪的怪癖啦!
不過有一個時後我會穿襪,運動和下雨天,下雨天,沒有看錯,就是下雨天,因為我不想讓腳濕,就會穿不會進水的鞋,這時候我就會穿襪子了。

第四個怪癖:不穿泳衣絕不沾濕

這個怪癖我很堅持,誰打破我的規矩,天皇老子我都罵。愛蜜莉的爸爸討厭游完泳後泳褲黏在屁股上,我是討厭不穿泳衣衣服被弄濕,那跟愛蜜莉的爸爸被泳褲黏的感覺一樣糟。
記得高中的時後,有一次童軍課教官叫我們女生洗游泳池,我千交代萬叮嚀拿水管的女同學「不要噴到我」,但是後來她們玩得很興奮,水管失控亂飛亂噴,扎扎實實的噴在我穿運動服的身上,我穿的是運動服,不是泳衣,簡直是破了我的戒,我當場不留情面轉過頭大罵那個噴到我的女生,沒騙人,我真的很兇喔!所以親愛的朋友,不要在我沒穿泳衣的時後噴我水,丟我水球,我可能會搞斷交這招。

第五個怪癖:討厭購物的紙袋被摺到

我很不能忍受買完東西,紙袋被壓的扁扁,或是有被摺到,所以都會小心翼翼的提紙袋,如果跟包包一起拿在手上,我就會把紙袋放在外面那一邊,這樣就不會摩擦到身體,也可以保持紙袋的完整,但是說實在的,我也不知道蒐集一堆像新的的紙袋要什麼時候用到,因為一點也不想它們變舊,所以也不會拿出來用。

第六個怪癖:吃家樂氏可可米一定趕在泡軟之前,把可可米撈光吃乾淨

我很怕原本脆脆的東西泡軟掉,所以很討厭吃脆皮農湯,我都不要皮,不然就是先把皮吃掉,家樂式可可米啦、玉米片啦也試一樣,我很愛吃可可米,但是倒進碗公,倒入鮮奶後,我就會以飛快的速度,感覺很像在參加比賽,有計時的那種,把碗公裡面的可可米撈起來,趁它們還沒被鮮奶泡軟掉之前,趕快吃光,因為泡軟了口感很噁心,一定有人會說:「那不會乾吃可可米就好?」所以說這樣算怪癖吧!

第七個怪癖:吃飯習慣留一口

不知道這算怪癖還是壞習慣,不管添多添少,到最後我碗裡一定會留一口飯。也不知道怎麼了,吃到最後那幾口的時候,我的胃跟心理就覺得飽了飽了,口也就跟著停下來不想吃,,以後一定嫁給大花臉,不過現在我其實有慢慢改掉這個怪癖。

除了寫怪癖,還要點名是吧!而且聽說不能點重複的人,那我點.........

遠在美國的彭小真怪癖一定很驚人(atljan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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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小雯嫁人前想清楚自己的怪癖(uuwe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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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五位親愛的朋友,快點告訴我你們的怪癖,然後再點五個人來陷害吧!!寫完記得來告訴我喔!





2005年2月15日 星期二

我居然沒有自省能力

我不是賴至誼,我是蘇陳端:賴老蘇
我不是賴至誼:小姮
為免大家眼花錯亂,以下就稱賴和姮

我不是賴至誼,我是蘇陳端 說:

2004年7月16日 星期五

我的無名大開張

我其實沒時間講話...可是有事不講又很悶
所以無名不只是相簿的大倉庫..還變成我亂講話的地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