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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1日 星期四

【365-31】追夢人

昨天回家看爸媽時,跟爸媽聊到離職後的打算,在我詳細報告未來的藍圖後,我想他們有比較放心,也比較能接受我的決定,對吧?(我媽在看!)


 


一直以來常聽到「有夢最美」、「勇敢追夢」、「人因夢想而偉大」等歌頌夢想的話語,但真正有勇氣去實踐的人不多,包括我自己。


 


我畫過很多夢想,愛唱歌、想當歌手,但一比賽就會緊張忘詞;買手寫板、想當圖文作家,但手殘做不來,就把九成新的手寫板賣掉;想學好日文,出一本寵物旅遊日本的書,但老藉口沒時間上課…太多次太多次,我都用很多理由把自己的夢想埋起來。(所以常被說三分鐘熱度><)


 


昨天的《沈春華我們秀》請來有明星夢的孩子,其中一個來賓的媽媽提到,她不反對女兒進入演藝圈,只要不學壞,任何女兒想做的她都支持,就算將來失敗了,過程也都是一種人生歷練


 


這位媽媽的話給我堅強的信念,想做的事就放手去嘗試,就算失敗也不會有遺憾,就像史丹利說的:寧願失敗也不想後悔


 


失敗至少還試過,試都沒試真的是很冤耶,人家夢想它也想要有機會可以上場啊!


 


很慶幸我身邊有很多這樣的追夢人做我的榜樣。


 


我未來的老公山姆大叔,從跑社會線、而且還是不見天日的大夜班記者,一路轉型變成財經記者、證券營業員、房地產投資顧問、上海成立房地產公司、到現在的醫美中心營運長,當然他失敗過,現在也還稱不上成功,但如果他沒有斷然離開安逸的記者工作(說安逸是因為薪水對一個大學剛畢業的人而言,真的很安逸啊!),他不會懂這麼多、學到這麼多。


 


我的好朋友好鄰居好老師奈奈(奈是我大學時的助教),從大學教職離開後,經歷電視圈、編劇、到現在的作家、演講者、甚至可能要挺進演藝圈!?


 


我另一個好朋友好鄰居CPU,當了媽之後還是勇敢開創自己的事業,喜舖現在嚇嚇叫,工作室都開了,還上《沈春華我們秀》讓沈春華採訪。


 


我的高中同學小莉,大學畢業後在縣政府社會局工作,但她存夠錢後,毅然決然飛到美國,和未來的老公一起深造,大家惋惜她就這麼放棄安定又令人稱羨的工作,但她現在英文不得了,還在美國結了婚、討了工作。


 


他們教會我追夢不怕起步晚、失敗不怕從頭來,現在,差不多該是我去逐夢、當追夢人了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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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

【365-30】你有臉書嗎

你有臉書(facebook)嗎? 


 


這就好像問人家吃飽沒一樣,彷彿已經是我們這個世代(我們這個世代?都快過氣了還說我們這個世代XD)新興的問候語。 


 


臉書 


 


我老是在想這個問題,為什麼那些從不寫部落格、沒有噗浪、沒有推特、沒有微博的人,竟然都有臉書。


 


看完上一期《商業週刊》,我知道答案了。 


 


臉書的誕生源自於人類心中最原始的感受--寂寞。 


 


馬克‧佐伯格被一個心儀的女孩拒絕後,在那個寂寞的夜晚靈感湧現,創造一個可以評論留言的公開網頁,短短八個小時,蜂擁而進的瀏覽量癱瘓哈佛大學宿舍網路,也在此時,佐伯格發現,原來大家都想打進群體、渴望被認同。 


 


自古以來,人類就是群體動物,即使到了文明的現代社會,很多事可以倚賴科技完成,但人終究無法脫離群體過生活,所以人類最原始的心底,壓根就是無法承受寂寞。


 


現實生活中,有些人在群體中總是很活躍,輕易就能成為焦點,有些人卻不擅於此,但又渴望交朋友、渴望被注意、渴望被了解,臉書的出現剛好就可以解決這問題。


 


你有沒有發現,過去也出現過許多網路社群的平台,但沒有一個可以像臉書這樣,讓你願意主動公布你的真實姓名及某些個人資料,願意拿隱私交換溫暖。




原來臉書認為,適度的自我揭露才能增進人與人間的距離,然後藉由這個平台,把有相互興趣的人串連在一起,讓這些寂寞的人,可以在這裡開派對,不用擔心被拒絕、被排擠。




我加入臉書的原因說起來有點好笑,幾年前羅志祥在臉書上結識了一個香港女網友,兩人透過網路談心,結果卻被對方設計擺到爆料給媒體, 透過媒體報導,我才第一次知道臉書這東西,也因為好奇而加入。


 


羅志祥為什麼被騙,說穿了,就是寂寞啊,公眾人物想談戀愛真不容易,只好透過網路,沒想到還是栽了跟斗,我們中女時代要引以為鑑XDD。


 


也因為臉書上的資料很多都是真實,所以到後來我只加入認識的朋友,其他要求成為朋友的網友很抱歉啊,可能要請大家到人字拖小姮專頁這邊來。


 


追根究柢為什麼平日不上部落格,不寫網路文章的人,上至長輩爸媽、下至剛出生的嬰兒,竟然有很高的比例擁有個人臉書。


 


我想因為在臉書上,你不用創造一個虛擬的自己,而是用真實的身分發展人際關係,但這些在真實生活可能因為人格特質的關係,不見得每個人都做得好,進了文字世界反而可以暢所欲言,才會說變成大家好像隨時打開電腦、打開手機,check e-mail之外,就是會點進臉書。


 


我自己就會想看朋友最近發生什麼事、去哪玩、貼什麼照片,那另外一個很大的附加價值就是,在這個人際網絡上,很輕易就能找到失散多年的朋友、初戀情人,再也不需要靠超級任務幫你找人了!


 


所以,你有臉書嗎?不介意的話給我和bibi一個讚! 


 




 


 


 ps.今天純粹一個閒聊XDDD~~


 


 


 


 


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

英文名字還是中文名字?

有一天很無聊的轉電視,轉到于美人主持的《WTO姐妹會》(剛估狗才發現,現在已經改由胡瓜主持),這節目有點像以前董志成主持的《世界大不同》,只是來賓都是新住民,也就是外籍新娘,然後請她們講一些文化不同的趣事。


剛好看到的那一集在討論台灣人的菜英文和新住民的菜中文。


關於英文名字,Arnold Schwarzenegger翻成阿諾史瓦辛格、Leonardo DiCaprio翻成李奧納多狄卡皮歐,ㄎㄎ,是誰翻的好會翻喔!


不過外籍新娘們聽不懂,反倒是其中一位韓國嫁到台灣的新娘,秀了一下Leonardo DiCaprio的韓文,聽起來根本就英文啊,旁邊的老外新娘們個個點頭如搗蒜,雖然如此,但我不得不說,台灣人好會翻啊!


講到英文名字,韓國新娘說,在韓國只有ABK或是在國外留學的人才會有英文名字,但是來到台灣,每個人都有英文名字。


認識新朋友的時候,問他們有沒有英文、叫什麼,台灣人會說:「有啊,傑克。」或是「凱西」、「比爾」,韓國新娘很疑惑說:「這是英文嗎?」台灣朋友還很確定的說:「是啊!是啊!」


黃嘉千的老公夏克立也說有個朋友的英文名字是賈桂琳,夏克立跟這個朋友說:「可是那是中文啊!」朋友很堅持說:「那個就是我的英文名字。」


夏克立耐心解釋:「你要說我的名字是Jacqueline,這樣人家才聽的懂。」


朋友還是說:「可是Jacqueline是賈桂琳啊!」


夏克立:「我知道,可是妳中文名字是賈桂琳嗎?」


朋友:「沒有,我的英文名字是賈桂琳!」


「可是沒有人聽的懂啊!」夏克立花十分鐘跟這位朋友解釋,但她還是堅持她叫賈桂琳。


哈哈哈哈~真的,這種情況在台灣非常常見,Allen就阿倫、Angel就安琪,我們一個留英的朋友,人家英文名字是Mark,大家硬是要叫他馬克,叫久了,就沒人叫他Mark耶,然後其實也沒人記得他台灣名字是什麼。


我覺得這應該是受到翻譯小說、翻譯電影,還有英文課本的影響,因為這些譯者都很理所當然的把外國人的名字翻成中文,搞的大家取英文名字的時候,還要費心的幫英文名字取個中文名字。


那我們家大叔山姆到底算英文名字還是中文名字?順便請問你有英文名字嗎?叫什麼?











2005年8月23日 星期二

鬼月不要亂撿傘

昨天搭公車的時後,我的座位下有一把米白色點點的傘,應該是前面一位乘客忘了帶走,一直到最後車上只剩我跟司機,我想反正這把傘是很難物歸原主了,所以下車的時後,隨手就帶走。

那把傘有一支骨架彎彎的,我還特地把它扳好、修好。到了公司我跟小端說:「ㄟㄟㄟ.....我今天撿到一把傘喔!」「不要撿啦!沒有人在撿傘的,林投姊在裡面!」對喔~~~我居然沒想到現在是鬼月,隨便帶了來路不明的傘回來,被小端這麼一說,心裡面突然覺得毛毛的。

這毛毛的感覺我一下就忘了,晚上把它一起帶走,帶到V-MIX參加本部門舉辦的迎新送舊歡唱會,而且打算帶回家。

凌晨三點,歡唱會結束,我搭同事的便車要回家,在車上隨口跟同事提起撿傘的事,一個同事說:「妳趕快丟掉,我看的到!」「真的假的,你不要騙我啦,我一個人住耶!」「吼....好幾個師父說我有通靈的能力,我真的看的到。」媽呀~~~幹麻要這樣嚇我。

「趕快停車,隨便停就好了,快點把傘丟掉!」我同事一直催,我本來半信半疑,他這樣一直催,催的我心裡面越來越毛,結果我們把那把傘,就丟在大安森林公園人行道旁的樹叢中,但是一路上同事還是一直亂嚇人,我很擔心問他:「傘雖然丟掉了,但是當初是我撿到,那會不會還是跟我回家啊?」「妳如果還一直想把傘,她就會跟來啦!」

車子抵達我家的時後,這個同事實在很賤,還下車在我家四周環境東看看、西看看,因為我一直摀耳朵 ,所以不知道他又說了什麼鬼話,反正我一直摀到他上車離開。

平常我最愛看恐怖片,但是這一個晚上被這樣一搞後,加上現在是鬼月,還是不要鐵齒,虔誠一點好,進家門前我還特地拜了拜。

結果我真的很俗辣,被嚇到開電視睡,還戴耳機聽音樂,就是為了不要聽到不該聽到的聲音,結果昨天晚上睡的超不好的。

阿國,都你害的,我要找你算帳!





2005年1月28日 星期五

沒有MSN=沒有朋友

我快一個月沒有上MSN了,家裡是因為新房東拖拖拉拉,公司是因為破解MSN防火牆的程式有木馬程式,被我通通刪除了,現在我在公司剩下Skype可以對外聯繫,把我加入吧,朋友!
經過這一個月,我發現MSN居然無可取代,即便手機裡有一堆電話號碼,但是效果沒有MSN好。
當你不想跟一個人斷了聯絡,最好的方法是取得他的MSN,而不是握有他的手機號碼。有手機號碼不見得敢打,但是丟一個訊息卻很簡單,如果不想回可以這樣:「對不起,我是她妹喔!」這樣對方就會以為,是妳妹在用妳的電腦。
今天《蘋果日報》的頭版頭就報導,中天新聞主播方念華和TVBS體育主播陳勝鴻用MSN傳情,《商業周刊》也報導過王令僑的MSN人脈網絡,MSN幾乎已經成了全民運動,現在連我媽都會用了,還會跟我抱怨說:「都沒有人跟我聊。」
所以沒有MSN=沒有朋友了。